2023年平凉市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公告
平凉市2023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165号)、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省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23〕26号)要求,为认真组织实施平凉市2023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为民办实事项目,现公告如下:
一、 目标任务
2023年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550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基层单位就业。
二、招聘范围
未就业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愿意在我市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省内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本方案中的“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判断标准。鼓励用人单位优先招聘脱贫、易返贫致贫、城乡低保、零就业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已享受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生活补贴及县选“四支招募计划”补贴的高校毕业生,不再纳入此次招聘范围。
我市县级及以下教育机构、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原则申请项目名额,应当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态良好且3年项目期满后仍能够为招聘人员提供留用条件。可优先纳入往年招用项目人员期满留用率高的用人单位,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积极参与项目;属于事业单位性质的,项目招聘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当具有民政部门依法颁发的登记证书。
对近3年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纳入项目范围: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其他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受到举报核查属实或被劳动监察等部门查处的;经营状况较差、管理混乱,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有其他严重不良诚信记录的。
三、资金安排
省级财政对聘用的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招聘企业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四、组织招聘
市上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指标申请报告和大就业信息系统中各地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数据库人数按比例向各县(市、区)分解下达招聘指标。指标下达后,各地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组织承担项目招聘任务的单位与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展双向对接。符合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自愿申报纳入项目招聘补贴范围的人员,各县(市、区)所属用人单位经县(市、区)人社部门初审后报市人社部门审核,市属企业报市人社部门审核,省属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按属地原则直接报企业所在辖区人社部门确认纳入。
五、申报时间、材料及地点
申报时间:2023年5月18日至8月11日。
申报材料: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简介,明确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资报酬、社保待遇等材料。
申报地点:各用人单位辖区人社局。
六、扶持政策
1.省级财政部门对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参与项目的用人单位必须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招聘单位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
2.项目期间,招聘的毕业生按规定可以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项目招聘人员补贴期未满自行离岗的,在剩余项目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应当进行递补,新递补人员同样享受为期3年的生活补贴;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项目聘用人员,可由符合条件的新用人单位再次聘用,继续享受应享未享月数的生活补贴。
3.项目招聘的毕业生,可享受用人单位所在市或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的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并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项目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验;项目期满与用人单位协商是否留用,未留用的毕业生自主择业或创业,项目期不再延长。
4.财政补贴结束后,用人单位应积极吸纳留用已招聘毕业生。对留用率高的用人单位,给予项目指标倾斜;对留用率低的用人单位可取消项目指标资格。
七、资金拨付和申报
8月底前,市财政局根据各县(市、区)招聘指标,统一将毕业生生活补贴下拨至各县(市、区)财政局。从9月份开始,招聘单位按月向所属人社部门为招聘的毕业生申报生活补贴。
申报生活补贴须提交:用人单位向招聘人员发放工资报酬花名册、当月考勤表及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根据同级人社部门提交的审核结果,自9月份开始将招聘毕业生的生活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社保卡账户,不得通过企业发放。
市、县(市、区)人社部门咨询电话:
平凉市人社局:
0933-8228465
崆峒区人社局:
0933-8227692
华亭市人社局:
0933-7722713
泾川县人社局:
0933-3321591
灵台县人社局:
0933-3625589
崇信县人社局:
0933-6102308
庄浪县人社局:
0933-6610308
静宁县人社局:
0933-2588586
工业园区党群工作部:
0933-8596015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凉市财政局
2023年5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www.pingliang.gov.cn/zfxxgk/fdzdgknr/zkxx/art/2023/art_2ac22fa5dd9247e7bdbeb627e72f4a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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