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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兰州市城关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招聘综治工作者公告

发布:2024-02-2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4年兰州市城关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招聘综治工作者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0人,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2月28日,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4年兰州市城关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开招聘综治工作者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兰州市城关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以下简称:区综治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综治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综治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自愿从事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具备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同等条件下,警院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社会、法律基层工作经验、擅长人民调解业务领域的人员优先;

  3.有一定口头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和相关法律知识。

  4.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考察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函。

  (三)不得报考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被辞退、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直系亲属、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有期徒刑或为邪教组织骨干分子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治工作者,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2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35号(瑞达精品酒店迎宾店前厅五楼人力资源办公室)。

  3.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区综治中心根据公告要求和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彻公开选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其选聘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取线下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具体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人选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以实际选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数。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政审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人员,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因体检、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

  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兰州城关政法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招聘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能胜任工作的,正式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七)聘用性质、待遇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综治工作人员,聘用性质为区政府聘用,工资标准为每月应发3000元,购买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中选聘条件,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因考生自行参加培训等造成的有关问题和损失自行承担。

  3.为保证选聘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4.本公告由城关区综治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931-8263235

  区综治中心

  0931-4638874

  成15593181476

  徐18993035370

  兰州市城关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兰州市城关区

  政府临聘人员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2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Ihc5XxuV9Ij9OMvnjy3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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