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武威市集中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甘肃省武威市2024年集中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决定深入开展“才聚武威·智创未来”系列引才活动,为全市各类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33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和各类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其中:市直107个岗位计划引进173名;凉州区41个岗位计划引进59名;民勤县53个岗位计划引进61名;古浪县7个岗位计划引进10名;天祝县22个岗位计划引进34名。岗位要求、报名邮箱及咨询电话详见《武威市2024年集中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公费师范生,不受引进计划、岗位条件限制,可直接与市引才办联系,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方式引进。应届生须按期毕业并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二)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其中,取得多个学历层次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条件报名;硕士研究生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毕业院校排名须在2024年QS排名前500名以内。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历为独立学院、民办院校的不在本次引进范围。
(三)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3月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武威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现役军人;服务期内各类订单定向生;引进后即与用人单位形成回避情形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方式
根据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情况,召开专场招聘会,采取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核方式引进。
(一)时间:
1.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3月6日12:00—3月28日24:00
2.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3月29日14:00—18:00
3.面试考核时间:2024年3月30日08:00—面试结束
(二)地点:
1.资格复审地点:西北师范大学云亭校区学生发展中心
2.面试考核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时现场通知
四、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武威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gswuwei.gov.cn/)查询本公告及附件1《武威市2024年集中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确定报考岗位后,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报名要件(pdf格式)打包发送至招聘岗位对应的报名邮箱,文件夹以“姓名+岗位代码”命名。应届毕业生报名要件为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书、三方协议书、成绩单及相关资格证书;往届毕业生报名要件为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二)资格审核。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要件,对网上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对资格审核情况及时进行反馈,通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程序参加面试考核。资格审核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引进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考核。召开专场招聘会,对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以《武威市2024年集中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所列岗位对应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政治素质、专业技能、求职动机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等。岗位考核人数与引进计划比例达不到1:1以上、形不成竞争的,经引才办同意,可参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成绩达不到85分以上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现场签约。引才办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按岗位引进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引进人选,现场签订引才协议书。确定的签约人选因个人原因放弃签约的,个人书面承诺后取消签约资格,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现场递补,成绩低于85分的不得递补。
(五)考察体检。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签约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市县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市直相关部门组织签约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公示聘用。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或调动手续。
五、政策待遇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占用所在单位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现行岗位工资标准,并按对应条件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引进的博士和正高级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和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由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3万元的政府津贴。
(二)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在武威购房,按博士和正高级专家1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和公费师范生7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3万元的标准,由财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三)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急需紧缺人才,由政府统一安排过渡周转人才公寓。占用市直部门编制的入住市上人才公寓,占用县区编制的入住县区人才公寓,5年内免费居住。周转公寓无法满足需求时,5年内按照博士和正高级专家每月2000元,“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公费师范生和副高级专家每月1500元,“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每月800元标准发放人才租房补贴。
(四)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急需紧缺人才,属于夫妻跨市两地分居的,根据其配偶身份性质协调调入相应的单位工作。
(五)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处在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的,按照本人意愿安排就读学校。
(六)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急需紧缺人才,所在单位没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通过设置特设岗位评聘职称。
(七)引进到市(县区)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并选派到企业服务的急需紧缺人才,服务期3年,服务期间,人事关系、转正定级、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工资调整、教育培训等由市(县区)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负责办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安排到市(县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自愿在企业工作的鼓励在企业任职。
(八)引进到民勤县、古浪县、天祝县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急需紧缺人才,在5年内由所在县财政每年发放1万元工作补贴。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后,应保持通讯畅通,凡报名参加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面试考核、考察体检的,取消相应资格。
(二)对报名参加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本次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工作监督电话:0935—2116065
附件:
文章来源:https://www.gswuwei.gov.cn/art/2024/3/6/art_177_12345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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