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陇南康县消防救援大队补录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森林消防员公告(14人)
2024年甘肃陇南康县消防救援大队补录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森林消防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14人,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星期日)至4月9日(星期二)共3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4年甘肃陇南康县消防救援大队补录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森林消防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全县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专职消防队伍实力,根据工作任务形势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录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森林消防员共1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补录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森林消防员14人,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与行政编制消防员共同承担城市森林灭火和抢险救援、社会救助等工作,为执勤灭火救援岗位,主要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含执勤消防车操作、驾驶及车辆固定灭火救援设备操作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接警调度、应急通讯保障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等)。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政治审查合格。
2.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品行端正,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突发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0,校正后视力不低于5.0,身体体型满足消防救援人员体型标准,心理素质好。男性身高1.65米及以上,符合体检标准。
4.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5.具有陇南市县(区)户籍(须为2024年4月1日前迁入)。
6.执勤灭火救援员岗位:限男性,18至26周岁(1998年3月31日以后、2006年4月1日以前出生)。
7.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限男性,18至30周岁(1994年3月31日以后、2006年4月1日以前出生),持有B2等级以上驾驶证。
8.保障车驾驶员岗位:限男性,18至26周岁(1998年3月31日以后、2006年4月1日以前出生),持有C1等级以上驾驶证。有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经验丰富且体能达标的人员可放宽至28周岁(199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并优先录用。
9.通信员岗位:限男性,18至26周岁(1998年3月31日以后、2006年4月1日以前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限计算机类、信通类、汉语言文学类、文史类、法律类、新闻类专业,或持有相关等级证书(能够熟练操作Word、Excel、PowerPoint等办公软件,熟悉公文写作或从事过相关工作或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在名次相同情况下优先录用)。
10.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3)目前在各单位、各部门、各乡镇工作的人员,或已被录取无故不报到上岗的编制外工作人员;
(4)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单位解聘的编制外工作人员;
(5)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7)家庭成员及近亲属涉及刑事处罚的;
(8)被消防救援队伍辞退或开除的,在部队受过纪律处分的;
(9)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
(10)个人征信报告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有精神病史、隐性疾病等其他不能进入消防救援队伍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星期日)至4月9日(星期二)共3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陇南市武都区东江行政中心B3栋楼人社大厦裙楼二楼大厅(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二楼)。
4.报名所需材料:
(1)近期蓝底2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除报名表使用1张外,其余3张用照片袋装好并在现场报名时提交)。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按提示生成)、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提供),驾驶证、退伍证、相应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或相关从业经历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
(3)缴纳考务费:150元(均以现金方式缴纳,需提前准备报名费)。
(4)填报《康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需提前下载填写完整,报名表右上角粘贴照片处贴好2寸近期个人蓝底正面免冠照片,并现场提交);
5.资格审查。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和委托的第三方招聘公司共同负责审核应聘人员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或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综合测试
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公司共同负责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县消防救援大队协调县公安部门对入围应聘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评。
(1)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均进行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3)测评内容: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执行,占考试总成绩的60%。体能测评具体项目及标准见附件。
(4)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2.面试。
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未达到1:2比例时,按实际进入面试环节人数确定),根据体能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2)携带证件: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3)考试总成绩计算:体测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权重比列计算,体测、面试的总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体测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
3.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内容: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
4.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政审环节,应聘人员填写考察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公安机关出具查询结果并盖章确认。政审不合格者或本人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三)公示与聘用
考察(政审)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陇南市人力资源市场”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合格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岗位性质为劳务派遣制。合同签订后拟聘用人员由康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为期3个月的岗前集中培训。
五、招聘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人员招聘管理
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有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每年对聘用人员履职尽责、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二)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人员在3个月的岗前集中培训期间工资标准为2600元/人/月,3个月培训期满通过考核,正式投勤后,根据工作实绩发放相应补贴(其中高危补贴1000元/人/月,执勤补贴1200元/人/月)。缴纳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伙食费、被装服装费等纳入财政预算进行保障。免费参加队伍内部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体检。按照消防救援队伍内部规定享受轮休、年休假。
六、纪律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参加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此次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公示等事宜,在“陇南市人力资源市场”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通讯不畅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聘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招聘每一项环节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本人因自身原因放弃考试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本招聘公告由康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康县消防救援大队:18393477797
甘肃人力陇南分公司:0939—8236252
附件: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P8gwLVI9Qp8-_-Z06rcm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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