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省公务员天水考区资格复审公告
2024年甘肃省公务员天水考区资格复审公告
甘肃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在甘肃组工网公布,现将天水考区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根据同一招录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3:1的比例(人民警察职位按照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4: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排名末尾出现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4月12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资格复审地点:中共天水市委老干部局一楼大厅(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北路1068号金华大厦天水市老年大学)
联系电话:0938—8214550、8380368
电子邮箱:tsgwy1 163.com
三、资格复审须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向市考录办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及以下材料:
1.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交通过教育部“学信网”验证的本人“学历信息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需自行登陆学信网验证并打印纸质材料)。报考职位有学位要求的,考生须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中“学位证书网上查询”模块现场验证学位信息,并交工作人员查验。
2.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的2022年、2023年高校毕业生,须现场签订未就业承诺书,由市考录办统一查询社保缴纳记录;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所在院校盖章的可于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证明材料,证明须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时间、学历学位、专业及是否国家统一招生等内容。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已就业的考生(在职人员)须提供由本人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并签订考生承诺书。已离职人员须提供相关离职证明。已就业人员隐瞒就业信息参加资格复审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4.职位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由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5.报考要求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须提供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和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就业协议、报到手续等)。对工作经历时间的界定参照省考录办发布的《招考公告》和《报考指南》相关规定执行。
6.报考职位要求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须提供证书或有效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须经组织考试的有关部门盖章确认。
7.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须提供由毕业院校开具的认定证明,认定所学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的复印件,加盖复印单位印章。
8.以“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人员身份报考“服务基层项目职位”的,须提供由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且同意报考的证明、未入编证明、录用分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9.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特岗教师)”项目服务人员身份报考“服务基层项目职位”的,须提供由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复印件及由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未入编证明。
10.以“三支一扶计划”项目服务人员身份报考“服务基层项目职位”的,须提供全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复印件及由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未入编证明。
11.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西部志愿者)”项目服务人员身份报考“服务基层项目职位”的,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复印件及由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未入编证明。
12.以“进村进社”项目服务人员身份报考“服务基层项目职位”的,须提供所在县(区)人社部门的审批文件或《甘肃省选拔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工作审批表》原件、复印件及由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未入编证明。
13.以其他“民生实事项目人员”身份报考“民生实事项目职位”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须由当地县<区>人社部门核实并注明项目名称,加注“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除“大学生进企业”人员外,其他“民生实事项目人员”还须提供由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未入编证明。
14.以“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或“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定向职位的,须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5.招录职位限定“甘肃入伍地或生源地”的,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或落户手续等证明材料。招录职位限定“天水市户籍或生源地”的,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或落户手续等证明材料。
16.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职位的,须提供由所在乡镇党委出具的在职证明和近三年考核结果证明(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结果至少有1个“优秀”等次)并加注县(区)委组织部意见。
17.放宽年龄限制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职位的,须提供由所在乡镇党委出具的在职证明和近三年考核结果证明(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结果至少有1个“优秀”等次)同时提供任现职期间个人、集体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省级以上工作部门表彰的证明或任现职期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须加注县(区)委组织部意见。
四、其他事宜
1.资格复审须由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前来办理,不接受他人代办。
2.报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参加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3.“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服务期限和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限严格按照录用时间、合同规定时间、批准时间和招考公告规定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
4.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而出现名额空缺的,按照同一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末尾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事宜另行通知。
5.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因材料造假或者提供信息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资格复审贯穿公务员招录工作全过程,对通过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故意隐瞒个人有关信息等行为骗取面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面试、录用资格。
6.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市考录办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7.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需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于4月11日下午18时前将书面申请(手写签名并加盖指印)传真至市考录办。
中共天水市委组织部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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