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白银景泰县人民法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4年甘肃白银景泰县人民法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景泰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4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景泰县人民法院
二、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的辅警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受聘人员与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及景泰县户籍(2024年4月12日以前迁入);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满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2日出生至2004年4月12日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形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红绿色盲,无文身,无残疾,无口吃,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双侧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男性净身高1.70米以上,女性净身高1.60米以上;
6.优先条件:法学、汉语言文学、信息化专业,警校毕业生,有法律从业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需提供相关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过行政拘留或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9.本人或近亲属参加或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录的人员;
11.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委托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公告发布、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考务工作。景泰县人民法院有最终解释权。
(一)公告发布
通过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景泰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甘肃金桥劳务”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需本人持报名材料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景泰县景电宾馆一楼大厅(景泰县广场口向东50米)
3.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4月19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4.报名费用:报名费150元/人。
5.报名人员填写并提供以下材料:
(1)在公告中下载并填写附件1:《景泰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两份。
(2)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复印件各一份。
(3)个人近期征信报告一份。
(4)本人近期1寸白底证件照片四张。
6.报考人员提交资料报名后,现场领取《准考证》,关注“景泰县人民法院”、“甘肃金桥劳务”微信公众号。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扫描微信群二维码进入“2024景泰法院辅警招聘群”,考试成绩及体检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均在微信群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7.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总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笔试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的,一经发现,成绩记零分,取消应试资格。
(四)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范围,若达不到比例全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人员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综合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面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
(六)体检
1.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医院由景泰县人民法院在具有相关资质的医院中确定。
2.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者不得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考察政审
(八)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景泰县人民法院负责政审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景泰县人民法院”、“甘肃金桥劳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2.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参照景泰县人民法院现劳务派遣辅警工资标准执行,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
0943-5521071(景泰县人民法院)
0943-8866018(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
景泰县人民法院
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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