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省公务员天水考区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4年甘肃省公务员天水考区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天水考区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录取人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同一职位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烈士子女、退役士兵优先录取,其他人员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天水考区进入体检人员共431名,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
体检初步定于5月上旬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标准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参加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市考录办安排到另外医院进行复检。市考录办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市考录办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因手机关机等原因导致市考录办无法联系到本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时间、地点确定后,参加体检人员务必于当天上午7:00前到达指定集合地点,核对证件材料后分组、收缴手机。分组结束后未到达体检集合点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约600元,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具体数额以体检医院实收为准,须增检项目的费用,按相关标准另行收取)。
3.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和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1张,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除以上两种证件材料外,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一切通讯设备和电子设备进入体检现场,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4.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前应注意休息,调整饮食结构,避免剧烈运动,禁止饮酒,体检当天应空腹,不要饮水进食。女性考生如在妊娠期,须事先向市考录办报告。
5.参加体检人员亲属不得跟随或以任何方式干扰体检工作正常进行,否则对体检人员按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6.在体检过程中,参加体检人员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信息,否则按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7.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现场必须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体检正常秩序。
8.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9.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该职位经省、市考录办核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再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在考察环节再递补情形除外)。递补人员不再发布公告,由市考录办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938-8214550,8380368
中共天水市委组织部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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